杨氏风物
五翟金冠
明代典制,从皇后到普通命妇,皆可戴凤冠。但依等级不同而各有差异,主要反映在各类饰件的多少和有无上,而以凤的差异最为突出。因此又有凤冠和翟冠之别,皇后、太子妃戴凤冠,其他命妇戴翟冠。凤与翟是有差异的,但一般认为其差异并不太大,皆可以“凤冠”称之。翟的多少,反映了身份的不同,一品五翟,二至四品四翟,五与六品三翟,其他是二翟。
贵州省博物馆珍藏的两件金风冠都是五翟金冠,按制应该为一品夫人所佩,反映了其主人非同一般的身份。
这两件凤冠1953年出土于遵义。1972年,贵州省博物馆对该墓地进行发掘,发现这是宋明时期统领播州的杨氏土司的家族墓地,确认了其中葬有15世杨文、即海龙屯的缔造者,还有22世杨昇,24世杨纲和26世杨爱等5代土司的夫妇合葬墓。